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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金融第一案”宣判

1999-03-29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据新华社报道,被称为“河南金融第一案”的原中国工商银行郑州市分行解放路支行黄委会分理处主任马江平和郑州城市合作银行郑汴路支行行长董亚光联手鲸吞公款近2亿元一案,26日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主犯马江平犯贪污和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力终身;董亚光犯职务侵占、挪用公款和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力5年。两人分别被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二犯当庭表示服从判决。其他涉案人员也分别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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